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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每年有將近10萬人罹患癌症,臨床上卻常碰到家屬,因為擔心病人無法承受,會要求醫師對病人隱瞞病情。醫師指出,癌症的治療複雜,家屬隱瞞不但要承受巨大壓力、也會讓病人難以配合治療,甚至導致在臨終前都無法做最想做的事情,說出內心話。國民健康署表示,知道病情是基本人權,提醒家屬,愛家人就不要隱瞞。

根據調查,當民眾罹癌時有高達9成的病人都會希望知道自己的病情,不要被隱瞞,但是「善意的謊言」還語言翻譯是常常在醫院裡上演。

亞太心理腫瘤基金會董事長、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方俊凱表示,臨床經驗看到,家屬不願意據實以告的原因,多半是認為病人一定會受不了、擔心病人會失去求生意志以及不知道如何開口。

這樣的隱瞞也不是沒有道理,早年癌症的治療不理想,的確有許多人得知自己罹癌之後會有輕生的念頭,但是近年來癌症的治療與照護都有大幅的進步,因此,讓癌症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情很重要,如果不讓病人知情,難以配合治療;不知情又硬要治療,也會產生很多的疑問。而事實上,即使家屬隱瞞,病人通常沒多久之後也會透過其他方式知道,互相隱瞞反而造成許多家庭的嫌隙與衝突。

方俊凱建議,應該由醫師跟家屬充分溝通後,主動告知病人。他說:『(原音)第一個要件,家屬跟醫師充分的溝通,然後讓雙方有信任之下由醫師來說明,這樣比較妥當,而不是讓家人單獨面對這個問題。當然最好的狀況是在講病情的時候,家屬跟病人一起在場,這樣家屬也可以給病人一些支持。』

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說,知曉病情是基本人權,應將掌握自己病情的權利還給病人,愛他就不要隱瞞他。國健署29日也發表一支9分鐘的微電影,希望提醒民眾,尊重生命的自主權與患者的選擇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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